一专多能教师培养(第一期)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西安商贸旅游技师学院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第一期)实施计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教师职责
(一)专业指导教师
按学院《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第一期)实施计划》,采用一对一指导方式,对培养对象实行“传、帮、带”。
1、指导教师在培养对象跟班听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养对象进行技能操作,对操作过程予以指导,做好相应记录。
2、对培养对象单独指导。2013年度内单独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0课时,应有详细记录(时间、内容、过程、存在问题、改进要求等)。
(二)综合指导教师
采用技能示范及专题讲座方式,对培养对象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表:
指导教师 |
参加培训人员 |
培训内容 |
时间安排 |
李林丽 |
全体培养对象
全体指导教师 |
教师职业规划 |
2013.9 |
张先锋 |
教师授课技巧,课堂管理 |
2013.9 |
沈家骏 |
全体培养对象 |
培养对象怎样适应转岗要求 |
2013.6.18 |
赵新民 |
教师职业素养 |
2013.6.25 |
牛西娥 |
教师授课规范要求 |
2013.10 |
谢亚锋 |
班级管理,怎样与学生处理好关系 |
2013.11 |
樊建国 |
烹饪、食品系实训课培养对象 |
专业操作技能示范 |
2013.7.5
2013.10 |
许俊梅 |
全体培养对象 |
理论课教学基本功 |
2013.11 |
系主任 |
系(部)公开教研活动,全体培养对象观摩、学习。 |
2013年9-12月,烹饪、食品工艺、旅游、计算机财务管理系各举办一次。各系制定活动方案,教学研究督导室汇总,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做出统筹安排。 |
二、指导教师待遇
1、担任培养对象的指导教师,在教师年度职务晋级时,按学院有关规定,记入教学研究业务量化考核成绩,计课时费。
2、培养对象参加所选专业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项,学院按相关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根据学院《学科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科带头人担任指导教师,按完成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任务,由教学研究督导室记录、考核,不再另外计发课时费。
三、培养对象职责
1、跟班听指导教师授课,按要求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工作任务。
2、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相关技能训练,请指导教师点评、指导,不断总结、改进、提升。
3、按时参加一专多能教师培养集中讲座,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提升措施。
4、遇到选修方向所在系部有重大活动(技能节、技能大赛、对外宣传展示等),应当主动参与,积极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5、利用节假日,采用自己联系或请求专业系、招生安置外联处帮助联系等方式,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
以上各项工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四、检查与考核
由教学研究督导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共同负责对指导教师、培养对象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具体方式:
(一)指导教师:检查指导教师工作笔记,随机听课。
(二)培养对象:检查培养对象学习笔记、听课记录,学期学习心得体会;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
结果记入指导教师、培养对象业务档案,作为记发课时费、职称晋升、职务晋级、年终考评的依据。2013年12月末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教学研究督导室、首席技师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