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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动态

一专多能教师培养(第一期)工作安排

一专多能教师培养(第一期)工作安排

    为全面落实《西安商贸旅游技师学院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第一期)实施计划》,确保此项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教师职责

(一)专业指导教师

按学院《教师一专多能培养(第一期)实施计划》,采用一对一指导方式,对培养对象实行“传、帮、带”。

1、指导教师在培养对象跟班听课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培养对象进行技能操作,对操作过程予以指导,做好相应记录。

2、对培养对象单独指导。2013年度内单独指导时间不得少于10课时,应有详细记录(时间、内容、过程、存在问题、改进要求等)。

(二)综合指导教师

采用技能示范及专题讲座方式,对培养对象集中培训。具体安排如下表:

指导教师

参加培训人员

培训内容

时间安排

李林丽

全体培养对象

全体指导教师

教师职业规划

2013.9

张先锋

教师授课技巧,课堂管理

2013.9

沈家骏

全体培养对象

培养对象怎样适应转岗要求

2013.6.18

赵新民

教师职业素养

2013.6.25

牛西娥

教师授课规范要求

2013.10

谢亚锋

班级管理,怎样与学生处理好关系

2013.11

樊建国

烹饪、食品系实训课培养对象

专业操作技能示范

2013.7.5

2013.10

许俊梅

全体培养对象

理论课教学基本功

2013.11

系主任

系(部)公开教研活动,全体培养对象观摩、学习。

20139-12月,烹饪、食品工艺、旅游、计算机财务管理系各举办一次。各系制定活动方案,教学研究督导室汇总,报学院领导批准后,做出统筹安排。

二、指导教师待遇

1、担任培养对象的指导教师,在教师年度职务晋级时,按学院有关规定,记入教学研究业务量化考核成绩,计课时费。

2、培养对象参加所选专业市级以上(含市级)比赛,获得三等以上(含三等)奖项,学院按相关标准给予指导教师奖励。

3、根据学院《学科带头人聘任与管理办法》规定,学科带头人担任指导教师,按完成学科带头人年度工作任务,由教学研究督导室记录、考核,不再另外计发课时费。

三、培养对象职责

1、跟班听指导教师授课,按要求完成指导教师布置的工作任务。

2、充分利用课余时间进行相关技能训练,请指导教师点评、指导,不断总结、改进、提升。

3、按时参加一专多能教师培养集中讲座,结合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改进、提升措施。

4、遇到选修方向所在系部有重大活动(技能节、技能大赛、对外宣传展示等),应当主动参与,积极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5、利用节假日,采用自己联系或请求专业系、招生安置外联处帮助联系等方式,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

以上各项工作必须有详细的记录,作为检查、考核依据。

四、检查与考核

由教学研究督导室、首席技师工作室共同负责对指导教师、培养对象的检查与考核工作,具体方式:

(一)指导教师:检查指导教师工作笔记,随机听课。

(二)培养对象:检查培养对象学习笔记、听课记录,学期学习心得体会;随机听课,与学生座谈。

结果记入指导教师、培养对象业务档案,作为记发课时费、职称晋升、职务晋级、年终考评的依据。201312月末对培养对象进行考核,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教学研究督导室、首席技师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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